厦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资料 1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(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)。 2、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。 3、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。 4、国有和集体企业的下岗事业者,特别是贫困家庭。还需要带上失业证、失业人员优惠证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,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 政策优惠。 5、从事饮食、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(涉及前置审批行业需提供审批意见)。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地点 到当地工商部门可以办理。 《个体工商户条例》第三条规定:县、自治县、不设区的市、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(以下简称登记机关)。登记机关按照国务 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,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。